文章摘要:行政犯的双重违法性造成行政犯认定中存在大量行政违法与刑事违法的界限模糊问题,司法实践将仅具有行政违法性的行为直接认定为刑事违法的做法屡见不鲜。行政犯的认定需要对其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的边界进行实质判断,实现前置法对案件的分流作用,提升行政违法行为被认定为刑事犯罪的门槛,在法秩序统一原则下实现行政犯认定的精确性与相对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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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陈锦熠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论文分类号:D924.3;D922.1
文章来源:《行政与法》 网址: http://www.xingzhengyufa.cn/qikandaodu/2022/0508/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