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加强财会监督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严禁报销超范围资金使用的事前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加强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控,坚决杜绝“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行为。
转自安徽省财政厅官网
来源:安徽日报
文章来源:《行政与法》 网址: http://www.xingzhengyufa.cn/zonghexinwen/2022/0410/809.html
上一篇:新疆乌鲁木齐:“一体化”破解行政检察“倒三 下一篇:公开听证让7起行政争议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行政与法投稿 | 行政与法编辑部| 行政与法版面费 | 行政与法论文发表 | 行政与法最新目录Copyright © 2021 《行政与法》杂志社 版权所有 Power by DedeCms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